全校师生: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信院学字〔2021〕15号)精神,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公示、学校复审等程序,拟确定我校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共计9208名本、专科生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校纪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情况时要实事求是,告知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0日—9月24日
监督电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379821
纪 委 6390686 6390188
举报邮箱:zzzx0873@126.com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0日